資料來源: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1月 20 週二 201510:30
104年台英青年交流計畫贊助證明公告
資料來源: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10月 29 週二 201314:39
簽證資訊_英國簽證
◇簽證地點:英國簽證申請中心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第二交易廣場)7樓A室
簽證諮詢專線: 020 458 989 (每分鐘NT$ 22元)/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08:00 至 17:00
- 10月 26 週六 201316:43
簽證資訊_美國ESTA免簽證計劃
- 10月 26 週六 201316:35
簽證資訊_美國學生簽證(F1)
美國_F1學生簽證
美國在台協會(AIT)現以線上表格填寫方式連線至電子簽證申請中心,申請者僅需上網填寫一份表格,完成後網路上選好簽證面談時間,面談當日再攜帶相關文件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台貼完條碼後再進行指紋採集和面談,親自面談後即完成簽證手續。
◇簽證地點: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簽證受理時間:上午8:00~下午2:30(星期一到星期五,例假日休假。請上網查詢可預約面談時間)
如何申請美國 F-1 簽證(學生簽證)
- 連線至網址:http://ceac.state.gov/genniv/
- DS-160線上填入申請資料 (相關問題請參考:美國DS-160資料問卷)
3 確認填寫資料正確
4. 上傳數位相片(請提供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相片)
5. 電子簽名(等同本人簽名效力,資料送出後,無法修改)
6. 列印確認頁(印出的條碼必須清晰,彩色、黑白皆可)
7. 預約面談 : 連線至源訊科技公司http://www.visaagent.com.tw/進行預約
8. 劃撥申請費用(郵局收據2張)
(1)美國簽證手續費美金160元(=新台幣4,800元,2012/5/10起)
劃撥帳號:19189005
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此申請費用恕不退還
(2)資料處理服務費新台幣390元 ( 2012/11/12起調整 )
劃撥帳號:19832104
戶名: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線上http://www.fmjfee.com繳交SEVIS費用(F-1學生才需繳此項)
請務必繳納上述費用並於面試時攜帶正本收據,費用的收據自繳納日起一年內有效。
10. 面談(攜帶確認頁、收據、6個月內5X5相片一張、及其它各項AIT要求證明之文件與輔助資料)
PS: 所有年滿14歲到未滿80歲的申請人都必須預約,並親自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面試時所需攜帶文件
□ I-20 (入學許可)文件
□ DS160(線上表格)申請確認單
□ 護照正本(有效期限至少6個月以上)
□ 5cmX5cm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 )
□ 繳交簽證手續費及資料中心服務費收據各一張
□ 面談預約單
□ SEVIS-901費用收據x1
□ 凡曾持有F1學生簽證者,皆需提供之前的在學證明或成績單
□ 所有舊護照(若曾持有美簽但遺失者,需至移民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歷年
出入境證明)
□ 最高學歷英文(中文)成績單正本及學生證正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中英文皆可)
□ 工作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薪資證明….等)
□ 英文版財力證明(證明足以支付在美第一年學費及生活費)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一份
11.快遞發還護照
申請人可以在領事官員決定核發簽證後三個工作日透過快遞服務領回護照。
快遞申請表格在非移民簽證科的等候大廳內即可取得,在簽證申請被核准後請至快遞窗口辦理,處理手續費NT$170於送達時支付。申請人可以從超峰快遞站查詢護照的遞送狀況(www.express.com.tw)。
申請F-1 簽證費用相關說明
1.簽證手續費:
美金160(2010/6/4起調漲,費用依美元對台幣匯率的 變動可能隨時調整,恕不退費 ),收據自劃撥日起一年內有效。
若是簽證被拒而想要重新申請一次,則必須再繳一次手續費並重填表格。
2.SEVIS I-901費用:
*SEVIS系統費用為美國政府針對持學生簽證(F-1)及交換賓客簽證(J-1)所收取的費用,一旦繳交後,任何清況下皆不會退費。
★請注意
◎F-1簽證只能在I-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120天內核發。
◎依美國國土安全局的相關規定F-1學生簽證持有人只有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之前30天(含)內才被允許入境美國。
*美國在台協會聯絡方式:
◎聽取非移民簽證的語音資訊,請撥電話: 886-2-2162-200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162-2000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凡有關於線上(DS-160)申請表,線上傳送照片,預約,以及簽證流程的問題,請聯絡源訊資料處理中心。
網站: http://ww.visaagent.com.tw
E-mail: visa.service@atos.net
電話: 886-2-2709-5106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09-5106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電話接聽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00,台灣/美國例假日除外。
傳真:886-2-2709-544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09-5440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若申請人或代理人希望聯絡美國在台協會查詢行政審核進度,請在面談日或文件補齊日後至少等待60天再聯絡美國在台協會。
◎若您要詢問緊急預約,或要查詢超出平均工作天而仍在審核中的案件進度,請將詢問事項傳真至886-2-2162-221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162-221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或送電子郵件至visaniv-ait@state.gov。
◎如果您對申請非移民簽證的程序有任何建議請撥電話到美國在台協會886-2-2162-240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162-2400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電話接聽時間: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00~3:30,假日除外。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最鄰近的捷運站是捷運文湖線(棕線)大安站)
傳真號碼: 886-2-2162-221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162-221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電子郵件位址: visaniv-ait@state.gov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地址:800高雄市中正三路2號5樓
電話:(+886) (07) 238-7744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 (07) 238-7744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備註:
VWP : Visa Waiver Program
ESTA: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 10月 26 週六 201316:31
簽證資訊_紐西蘭各項簽證
紐西蘭_各項簽證
自2012年10月9日起,受理台灣地區紐西蘭簽證申請的辦公室已有所變動。居住於台灣的申請人須將簽證申請案件親自遞交或郵寄至台北的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
◇簽證地點: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
11073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第二交易廣場)7樓A室
◇連絡方式
TEL:(02)2723-3378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723-3378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 週一至週五09:00至15:00 )
Email: info.nztw@vfshelpline.com
◇簽證受理時間:
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3:00(例假日休)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3:00(例假日休)
◇簽證處理時間:約10~15個工作天(觀光:10個工作天/學生&工作簽證:15個工作天)
*每一份在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的簽證申請,除了簽證費用外,必須同時支付新台幣1,394元的VFS服務費。若無法親自前來領取護照與文件,可以選擇使用快遞服務而費用為每位申請人新台幣280元。
付款方式:銀行:渣打銀行信義分行 (052) 帳號: 11553-000006566戶名: 台灣威孚有限公司備註:
1.現金 – 您可以在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辦理時,以現金支付必要款項。
2.提款機(ATM) – 可以利用台灣各地提款機的轉帳功能,將必要的款項轉到簽證申請中心指定的銀行帳戶。使用提款機轉帳服務可能會有銀行轉帳手續費產生,並將從您的帳戶扣除。請您在轉帳完成後,將您的帳號後五碼,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簽證申請中心,以便能儘快獲得處理。
3.銀行匯款– 可以就近前往其他銀行辦理銀行匯款。這項付款方式銀行將有可能收取手續費。請在匯款時註明申請人姓名,以便能儘快獲得處理。
#申請人請記得在付款完成後索取相關收據。#請注意費用繳交後簽證申請中心無法辦理退款。
◇簽證類別及所需文件
若有意前往紐西蘭就讀三個月以上的全天課程,將須要申請學生簽證。
學生簽證:
學生簽證申請應備文件:
- 簽證費NT$ 6,500 (2012/01/01起生效,實際簽證費將隨匯率之變動而不同,以紐西蘭簽證組之公告為主。(付費方式:信用卡或匯款帳號5265 01 13036 9 10,戶名:New Zealand Commence and Industry Office,請註明匯款人姓名或公司行號)
- 簽證申請表INZ1012(表格需填妥並由本人簽名)
- 與護照相同規格之兩吋照片兩張(三個月內近照)
-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需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 學費收據正本
- 住宿擔保書正本(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住宿擔保人必須為紐西蘭居民或公民)
- 全戶戶籍謄本(英文)(家族成員姓名須翻譯)
- 警察記錄證明書(良民證),十七歲(含)以上申請人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若於十七歲後曾居住於其它國家超過五年者亦需提供當地的良民證。
- 護照正本(在離開紐西蘭時護照尚需有三個月以上有效期)
- 體檢報告(將於紐西蘭就讀一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NZIS1007;將於紐西蘭就讀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課程者須提供一份肺結核檢驗報告NZIS1096)
- 財力證明 (依就讀時間長短,若就讀36週以內,需出具每個月紐幣1,250元的財力證明,若就讀超過36週,則需出具每年紐幣15,000以上的財力證明。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擔保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證明)
- 財力擔保書(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 附註 >
- 取得紐西蘭技術學院或大學三年以上畢業證書或學位者可於申請紐西蘭一般技術類別移民時獲得額外加分並免除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要求。
- 在紐西蘭技術學院或大學攻讀三年以上學位者可於就學期間兼職,每週兼職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小時。
- 第2次以後(舊生)或曾被任何國家拒絕過簽證的學生簽證申請人,請勿先繳交學費,紐西蘭簽證組將於3天內通知核准後,再請申請者匯款繳交學費,等收到學校收據後再至紐西蘭簽證組補此證明。
- 醫療保險雖非強制性,但所有海外學生都必須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因此特別建議學生加入醫療保險。
- 如就讀3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須於觀光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及學校。
- 學期內如常曠課或成績不良者,會直接影響您日後簽證申請。
- 新舊護照不可同時使用,請至本組或紐西蘭各地移民局轉移有效簽證至新護照內。
- 如學校出具之文件正本無法即時取得,簽證組亦接受由學校直接傳真至本組之文件。
- 若於2年內已繳交體檢報告者,可免於送件時繳交體檢報告,但紐西蘭簽證組仍有權要求提出最新之體檢報告。
觀光簽證:
紐西蘭於2009/11/30規定持中華民國護照(需有身份字號)去紐西蘭觀光或短期商務不超過三個月者,可以免簽進入紐西蘭。但以下情形需辦理觀光簽證:
(1)欲於紐西蘭停留超過三個月
(2)為學生或工作簽證持有人之配偶或子女
(3)為17歲以下子女的監護人
(4)欲多次探親者
觀光簽證申請應備文件:
- 觀光簽證申請表INZ 1017
- 與護照相同規格之兩吋照片兩張(六個月內近照);(同一案件的每位申請人)
-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戶籍謄本 (英文版,如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同行必須出示證明關係的文件)
- 簽證費NT$ 4,000 (*同行的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包含於同一申請案件,不需另外付簽證費用, 配偶及子女資料,請填入同一表格第16欄內)
- 財力證明 (訪問簽證擔保表INZ 1025或銀行存摺顯示存款歷史或最近六個月銀行對帳單或薪資單或其他資金證明或固定資產)
- 工作證明 (如在職,需提供雇主證明信需包含申請人職位,薪資,工作年限,准假證明,雇主姓名&聯絡資訊)
- 健康證明 ( 2005年11月28日後,所有預計停留紐西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申請人都必須至指定醫院做胸部X光檢查 (Form INZ 1096) 。預計停留紐西蘭一年以上之申請人則必須至指定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包含胸部X光檢查 ( Form INZ 1007 & INZ 1096 ) 。
- 入學許可及學費收據(打算於紐西蘭作短期進修,可由本人提供收據正本或由學校直接傳真或電郵至紐西蘭移民局馬尼拉辦公室。)
< 附註 >
- 當您抵達紐西蘭時,您可能會被海關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機票。如您沒有足夠旅費或回程機票,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 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在必要之情形下,紐西蘭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 若申請短期入境簽證者已在此申請前36個月之內遞交過胸部X光檢查表且過去連續6個月內未在台灣或其他肺結核高風險國家停留,則無需遞交胸部X光檢查表。
- 體格檢查表需在此申請遞交前3個月內完成。
-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必須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紐西蘭簽證組提供之表格)
- 簽證費繳交後,一概不退費
渡假打工簽證:
紐西蘭政府每年開放600個名額給台灣護照持有者,年齡介於18至30歲之間,有興趣至紐西蘭度假打工的年輕人申請。持此簽證可以在紐西蘭停留12個月,起始日為第一次入境日起。
申請資格:
- 在台灣設籍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 赴紐西蘭主要目的為度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 申請人提出簽證申請時,年齡需介於18至30(足)歲
-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
-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
- 有足夠的財力(至少紐幣4,200)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
- 無子女同行
- 需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 身體健康且無犯罪紀錄
電子打工渡假申請應備文件:(打工度假申請需7~14個工作天)
-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限用網路申請。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或是其他紐西蘭移民局辦公室不再受理書寫或紙本申請文件。若於遞件後,個人資料有更動,需以電郵聯絡紐西蘭簽證處workingholiday@dol.govt.nz
- 信用卡 ( 支付簽證費NZ$ 165 )
- 胸部X光體檢(自2005年4月4日起,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
- 良民證(若需要)
*注意事項
- 為同一僱主打工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 可參加不超過6個月的課程
紐西蘭簽證組不提供工作機會咨詢,工作相關資料可參考網站
www.workingin-newzealand.com 或 www.worksite.govt.nz- 於每年6月開放申請。 下一期的600個名額將會於紐西蘭時間2013年6月1日早上10點起開放申請。
- 不需要在到達紐西蘭前就找好打工的工作
- 申請者於線上申請打工渡假簽證將會於5天內收到紐西蘭簽證處之通知。視個別案例,紐西蘭簽證處也會要求申請者補件,申請者須於15天內遞交。
體檢須於指定醫院處實施,詳列如下:
台北
台安醫院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424號 (02)2771-815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771-815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424, Pa Te Road, Section 2, Taipei
天主教耕莘醫院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362號 (02)2219-339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219-339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362, Chungcheng Road, Hsintien, Taipei Hsien
台中
和興診所
台中市健行路870號 (04)2203-5185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4)2203-5185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70, Chien Hsin Road, Taichung
高雄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TEL:(07)312-110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7)312-110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XT: 6863
*以上簽證資訊,若有任何變動以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最新公告為準。
- 10月 26 週六 201316:28
簽證資訊_澳洲簽證服務處 客服新措施

澳洲簽證服務處_客服新措施
繼成功地開放給定居台灣、持台灣護照的旅客可方便地取得澳洲電子旅遊憑證後,自2012年3月1日起,澳洲簽證服務處將開始實施客服新措施,台北的澳洲簽證服務處將不再受理任何簽證的申請。
在台灣境內持有台灣護照或其他具備電子旅遊憑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請直接向簽證處所指定的任何37家旅行社提出電子旅遊憑證的申請 ,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www.hongkong.china.embassy.gov.au/hkng/VISMG_TaiwanETAagent.html
- 10月 26 週六 201316:21
簽證資訊_加拿大打工渡假簽證

加拿大_打工渡假簽證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 (IEC)體驗加拿大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和台灣訂有互惠協定,讓台灣青年更容易實現前往加拿大旅遊與工作的美夢故於2010年6月專為台灣青年設計體驗加拿大(IEC)計劃。並於同年7月起公布實施IEC(體驗加拿大)計劃,透過 IEC可以申請到短期工作許可證,讓您前往加拿大這個雙語國家旅遊和工作,時間長達 1 年。體驗加拿大 (IEC) 計劃讓年齡介於18到35歲的台灣青年有機會在加拿大居留長達1 年並在加拿大合法工作及體驗另一種文化。
- 10月 26 週六 201316:18
簽證資訊_加拿大學生簽證
加拿大_學生簽證
凡欲前往加拿大就讀超過六個月以上課程者必須要辦理學生許可證。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自06/17/2011起對外關閉,並不再受理新的簽證申請。
需要其他移民服務的台灣民眾,如工作和學生簽證或申請永久居民,從06/17/2011起由
加拿大駐香港的移民辦事處提供服務。請到香港簽證組網站(http://www.Hongkong.gc.ca )
查詢有關簽證和移民服務的資訊,並下載申請表格。因簽證所需時間需時至少約8 週,
故請儘早提出申請。
申請加拿大學生簽證應備文件如下:
1. 護照正本&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2. 完整之申請表:IMM1294 & IMM5645E ( 表格需用打字方式並須至少有
Adobe Reader 8.1版才能完成&儲存。)
A. 請自行下載加拿大境外申請學生許可證申請表 (IMM1294E)
B. 家庭成員表 ( IMM5645E )
3. 須檢附兩張近照。申請簽證的照片規格,請參照加拿大簽證處網站。
4. 入學許可之證明:學校入學許可信函之正、影本各一份。
5. 簽證申請費用 CAD$ 125 , 請至銀行開立加幣匯票抬頭為" Canadian Consulate General”請參照加拿大簽證處網站。
6. 財力證明。證明您能夠支付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的費用。例如:於台灣或加拿大在您或父母名下的銀行證明,學費支付證明 &居住費用的證明。
7. 良民證 ( Police certificate).
網路申請:
A.警政署外事組http://notes.npa.gov.tw/police/police.nsf
B.台北市民e點通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 uid=019010
8. 如您是18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要有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做您的監護人,並請附上公證過了的監護信函,其內容應包括:
a) 監護人是 年滿 19 歲以上 的成年人;
b) 監護人在加拿大的地址及電話;
c) 監護人已獲允許在緊急狀況時代替您父母行事;
d) 監護人的簽名。
如您是 18 歲以下之申請人,還必須附上一份公證過了的父母委任書 , 委任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移民做您的監護人。
以上文件備齊後可直接郵寄至如下地址:
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 加拿大總領館 )
Immigration Section ( 移民組 )
G.P.O. Box 11142 ( G.P.O. 11142信箱 )
Hong Kong ( 中國 香港 )
China ( PRC )
Immigration Tel : ( 852) 2847-7555
Immigration Fax : ( 852) 2847-7493
General Enquiry : hkong-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
*郵件收取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11:00 – 12:00
香港簽證組辦公地址: 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1期12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