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_學生簽證
凡欲前往加拿大就讀超過六個月以上課程者必須要辦理學生許可證。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自06/17/2011起對外關閉,並不再受理新的簽證申請。
需要其他移民服務的台灣民眾,如工作和學生簽證或申請永久居民,從06/17/2011起由
加拿大駐香港的移民辦事處提供服務。請到香港簽證組網站(http://www.Hongkong.gc.ca )
查詢有關簽證和移民服務的資訊,並下載申請表格。因簽證所需時間需時至少約8 週,
故請儘早提出申請。
申請加拿大學生簽證應備文件如下:
1. 護照正本&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2. 完整之申請表:IMM1294 & IMM5645E ( 表格需用打字方式並須至少有
Adobe Reader 8.1版才能完成&儲存。)
A. 請自行下載加拿大境外申請學生許可證申請表 (IMM1294E)
B. 家庭成員表 ( IMM5645E )
3. 須檢附兩張近照。申請簽證的照片規格,請參照加拿大簽證處網站。
4. 入學許可之證明:學校入學許可信函之正、影本各一份。
5. 簽證申請費用 CAD$ 125 , 請至銀行開立加幣匯票抬頭為" Canadian Consulate General”請參照加拿大簽證處網站。
6. 財力證明。證明您能夠支付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的費用。例如:於台灣或加拿大在您或父母名下的銀行證明,學費支付證明 &居住費用的證明。
7. 良民證 ( Police certificate).
網路申請:
A.警政署外事組http://notes.npa.gov.tw/police/police.nsf
B.台北市民e點通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 uid=019010
8. 如您是18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要有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做您的監護人,並請附上公證過了的監護信函,其內容應包括:
a) 監護人是 年滿 19 歲以上 的成年人;
b) 監護人在加拿大的地址及電話;
c) 監護人已獲允許在緊急狀況時代替您父母行事;
d) 監護人的簽名。
如您是 18 歲以下之申請人,還必須附上一份公證過了的父母委任書 , 委任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移民做您的監護人。
以上文件備齊後可直接郵寄至如下地址:
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 加拿大總領館 )
Immigration Section ( 移民組 )
G.P.O. Box 11142 ( G.P.O. 11142信箱 )
Hong Kong ( 中國 香港 )
China ( PRC )
Immigration Tel : ( 852) 2847-7555
Immigration Fax : ( 852) 2847-7493
General Enquiry : hkong-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
*郵件收取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11:00 – 12:00
香港簽證組辦公地址: 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1期12樓
